安全汇总
作者: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22-07-01 00:00:00 浏览次数:467


一、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山东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

一、“一岗双责”主要内容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教育教学与安全工作之间的关系,实现管人、管事与管安全的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安全管理无盲点、无空白、全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格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为保持校园平安和谐稳定、创建幸福文明学校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

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对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所)、级部和全体教职工按照分工和岗位职能,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对业务工作履行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领导职责

1.校长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2.总支(支部)书记职责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5)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3.安全工作分管副校长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校长不在校期间,受校长委托,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4.教学分管副校长职责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安全课的落实情况。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5.后勤分管副校长职责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水源(包括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5)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6.德育分管副校长职责

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将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德育工作中,指导政教处、团委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监督过程管理。

(2)督促政教处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班主任与学生情绪。

(3)督促政教处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对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4)督促政教处落实年级和班主任主体责任制。定期召开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级部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每周班会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5)指导政教处在学生中设立安全组织。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6)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前,督促政教处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7)责成团委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8)协调相关科室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9)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10)部署家校安全共育工作。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1)指导政教处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和涉及学生和班主任的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2)指导政教处参与做好学生的卫生防疫工作。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7.法制副校长职责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机构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2.办公室职责

(1)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3)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3.教务处职责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

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4.师训与课程管理科

(1)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2)将安全课程纳入“三级课程”并实施管理,加大对包括自救互救在内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3)将安全工作纳入师德建设,并通过“瞻鲁台”论坛等形式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

(4)外事活动中,负责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预案》并严格实施。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5.政教处职责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与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班主任与学生的情绪。

(2)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3)定期召开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级部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4)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设“学生110”和班级安全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5)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7)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8)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1)参与学生的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6.总务处职责

(1)负责学校总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总务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实际需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6)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7)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7.教科所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加强课堂、特别是实验课的安全管理。

(4)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写好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8.体卫艺科职责

(1)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位教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指导教师按照规程上课,特别是剧烈活动前做好准备活动;关注特异体质学生,做到因人而异安排训练。

(3)督促每位任课教师安全教育教案和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解决运动伤害等安全问题。

(5)定期参与组织学生体检并归档。

(6)定期进行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包括设施、器材、活动场所、用房等,查出问题,立即报修整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9.财务科科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做好财务管理责任分工。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做好送款、取款的风险防范工作。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做好财务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做好财务室的物防工作,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安全保卫科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1.工会职责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2.团委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5)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3.信息中心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相关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以及责任追究制。

(2)做好信息设备的管理工作。对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网控室、监控室的电子设备以及校园室内广播网经常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及正常使用;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发现涉校网络舆情问题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指示处置。

(3)与各班等使用对象《电子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把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4)加强本部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支台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5)启动《应急预案》时,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6)完成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教研组职责

(1)教研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教研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

(2)定期召开教研组安全工作会议,维护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3)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15.级部职责

(1)所在年级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年级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负责本年级学生楼层、楼梯的安全管理。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主责落实本单位职责。其他各工种人员,按照下列规定职责落实。

1.班主任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级部主任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2.任课教师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0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3.体育教师职责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4.电教教师职责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电教设备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5.心理教师或心理健康学科任课教师职责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6.财务人员职责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财产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图书管理员职责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9.档案管理员职责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10.体育器材保管员职责

(1)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1.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2.校医职责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政教处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德育处(学生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德育处(学生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3.文印室人员职责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4.水电工职责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对校园内教学、办公等场所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5.门卫职责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四个一律”门卫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卫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6.保卫人员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及学校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保卫工作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3)做好节假日和平时的值班,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4)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指导警务室、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

(6)保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加强对个别不遵纪守法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协助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7)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7.学校保安职责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保安班长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安班长。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班长,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8.学生安全员职责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越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课间操、运动会、观看演出、外出集体活动等活动期间,协助班主任组织同学有序上下楼、进退场和上下车等。

(5)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

19.保洁员职责

(1)做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绊倒。

(2)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应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

(3)清洁灭火器时,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4)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卫生间),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网络表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网络表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承包科室及责任人

主要责任项目

具体岗位责任人


 

 

 

 

外来人员、出入物品管控

王静友

消防治安安全巡查

李清岩  王静友





“三防”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与更新

张仁禄





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牵头组织

张仁禄





预案制定及演练、措施落实

张仁禄





户籍及流动人口管理

李清岩





校园及周边(协调与配合)综合治理

李清岩  王静友





交通安全值班管理

王静友





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李清岩





 

校舍建筑安全

孙兆伟  王炳芹



校办工厂生产安全

孙兆伟  刘宝安





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

李家伟  





设施维修与隐患整改

李家伟  袁中兵





疾病防治、疫情控制与报告

倪德培  马晓丽





卫生安全宣传教育、门诊医疗

倪德培  马晓丽





教职工体检(协同)、学生查体组织

倪德培  马晓丽





工会

郝立军

教职工体检

李秋慧



教职工矛盾纠纷排查与处置

郝立军





教职工居住场所安全检查

张继运  李秋慧





督导室

曹恒山

上级督导前,负责查验安全工作档案材料

曹恒山


体卫艺

张圣久

运动场所、艺体设施器械安全

贾晓光



艺体课上课安全

闫晶晶  艾  华





体育比赛等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艾  华  相关体育教师





定期对学生进行体质监测

体育教师(校医协助)





财务科

吴  鹏

资金、资料、财务用房安全

郑  意 孔庆梅  庞晓坤



信息办

曹恒山

计算机、多媒体网络设备、监控维修维护

孙  凯 尹  刚 李枫礼



安全工作视频采集与收藏






教务处

苏凡恭

理化生危险品管理及实验安全

裴进华  郭瑞栋 高  慧



安全教育课“四落实”

安全教育教师





学籍档案安全

刘  勇  宗  健





图书、阅览室、阅览课安全管理

谢  霞  孙宏宁





室内课安全管理

各级部主任





相关教学场所安全检查

各级部主任





网站信息安全

周蓉





安全教育征文漫画作品征集、优质课报送

闫晶晶  相关教师





相关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相关级部  班  教师





课  程

管理科

吴  红

加强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开发

陶安泰



国外相关集体活动安全教育与管理

吴  红





教科所

孙明霞

初中“生命安全教育”内涵研究

孙明霞



初中“生命安全教育”的形式与途径探索

赵立民  李化菊





将“安全文化”纳入教研计划并实施

孙明霞





办公室

张卫国

档案室及档案安全

马红霞


相关功能室安全管理

李  剑





大型安全教育与实践活动考勤

张继运  王玲玲





办公车辆安全

温圣泉





涉外安全宣传与接待

张  蓉





政教处

戴金山

学生安全教育与实践活动及安全管理

吴  磊



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

陈  伟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管理与考评

戴金山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与处置

王兴涟  刘广德





安全教育与管理家校共育与共管

吴  磊





学校携带管制物品进校排查与处置

王兴涟  刘广德





学生会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

级部主任  班主任





与交警直属二大队共建及相关联络工作

戴金山





校外相关集体活动安全教育与管理

吴  磊





执行静(净)校制度、节假日返校审批

戴金山 各级部主任





团委

闫晶晶

团组织、小记者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尚念奉



砺志修学营等相关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带队领导、相关班主任





安全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的筹备工作

闫晶晶(安保科协同)





大型安全教育与实践活动播报设备调试

尚念奉





全体干部、

全体教职工

1、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应急管理与应急教育,启动《应急预案》时,履行相关职责。

2、执行上放学校门迎送制度。值周组长安排足量值周干部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3、全体教职员工高度关注并参与安全工作。对各自办公环境经常进行安全自主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不能自主整改的,上报学校整改。

4、私人贵重物品、货币、有价证券等管理责任在所有者,并不得在校过夜。





各岗位应每日填写《学校安全工作岗位流程化管理记录表》,并定期交学校领导审阅,由保卫科备案。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强化管理和教育责任落实,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一岗双责制”的规定》,特制订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 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破解安全工作遇到的难题,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并落实新的措施。

二、 每月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目标,督促全校各岗位人员履行安全职责。

三、 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学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每周的行政例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会议议程加以研究部署。

五、每周一全校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值周干部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六、每周的班主任论坛,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讲评学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七、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八、学期期中考试后第2周周末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九、周五级部全体教师例会,要把学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反馈学校安全工作意见,指出本单位学生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落实整改责任人。

十、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三、隐患排查整治监管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做到逢会讲安全,逢活动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教育与监督相结合,排查与整改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向家长了解学生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消除隐患。

2、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3、每周一升旗仪式,干部值周组代要把表上周的校园安全状况和学生在安全方面的表现面向全体师生加以总结反馈,并指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的注意事项。

4、总务处人员要及时检查用电、用水、用气和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卫人员24小时不间断进行校园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巡查,夜间加大巡查力度。

5、交通安全值班教师要尽职尽责配合交警做好指挥学生过马路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报告。

6、干部值周组做好校园的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工作的督察,放学时间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的离校疏散工作。把一周的学校安全状况作为《值周总结》的主要内容,加大反馈和整改的力度。

五、整改保障。整改所用款项从安全工作专项预算资金中支出。数额较大的,由责任部门撰写整改预算方案,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落实;在紧急状况下,可先落实整改,后补办预算。

六、整改落实。整改方案经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落实。

七、整改验收。整改完毕后,由安全领导小组代表对照整改方案进行验收,并在整改记录上签字。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学校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泰安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救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各处室、年级部和家属院发生的各类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学校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长由校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保卫科长担任,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领导小组下设6个具体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由总务处主任任组长,各有关处室、级部、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医务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警戒保卫组。由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现场警戒保卫、治安维护、群众疏散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主任任组长,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处理。

6、善后工作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应急救援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由各处室、年级部负责人、保卫科专职保卫干部和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救援演练。

1、由总务处牵头、保卫科结合实际具体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师生熟练掌握火灾、震灾、倒塌、洪灾、侵害等事故的逃生自救自护,拥挤踩踏、交通肇事、煤气泄露等事故的自救自护,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紧急避险等。

2、全校应急救援演练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总务处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求援;同时报告校长,校长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及市政府值班室(电话:6991536)。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伤亡情况;

2、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救援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校长及分管校长的联系电话。

  (二)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保卫科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的各项保护工作,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出入现场。   

五、事故应急救援

(一)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1、校舍倒塌、火灾、交通、投毒、爆炸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积极组织力量救援。在报警(119、119、120)的同时,报市教育局及市政府值班室(电话:6991536)。

  保卫科协助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勘查、排除潜在的危险源,设立警戒区域并设专人警戒,义务消防队协助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消防队伍进行灭火。医务室协助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备及时抢救伤员。

2、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在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站。

保卫科协助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和现场封闭工作。医务室、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对病员进行救治,对疾病进行检测,对学校留存的食物进行化验,并根据疫情决定现场封闭期限。

  3、化学危险品泄露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区域部位,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如发生在校外周边地区(在事故涉及区域、受影响区域范围内),立即组织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在转移过程中向市教育局报告。如发生在校内,在组织师生紧急疏散的同时,立即报警,并报市教育局,请求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实施救援。

4、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救助。在报警的同时,市教育局及市政府值班室。

  保卫科协助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并做好现场勘查工作。医务室、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   

  5、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在报警的同时,报市教育局及市政府值班室。   

  保卫科协助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处置、警戒、保卫、交通管制和群众疏散工作;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排除潜在的危险源;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工作,医务室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急救,对伤员进行救治。

6、矛盾纠纷激化等群体性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人员稳定事态发展。在报警的同时,报市教育局及市政府值班室。

保卫科协助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政工、工会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现场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并及时疏散现场群众。医务室协助、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

特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在市教育局具体指挥和部署下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组织撤离人员、现场清理、抢救伤员,严防事态扩大。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或按下治安联防报警按钮,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1)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6、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提取使用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学校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追加经费,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校长审批后及时追加预算外经费,保证消除安全隐患的顺利进行。

四、各处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

五、经费使用提取应该严格审批流程,防止资金流失。科室提交使用事项及预算方案—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预算方案—相关人员执行方案[根据《学校采购制度》进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启动招标程序)]—项目验收(物品入库)—凭过程性材料进行报销把关审批—财务核实报销。

六、坚持保障计划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安全工作范围之外的开支。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学校安全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组织实施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该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交警、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7、安全课。学校应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程、师资“四落实”。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政教团委职责

1、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班主任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5、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6、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

(二)总务处职责

1、每周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

2、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进行传染病预防、重大疾病防控教育。

3、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牵头组织全校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4、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师生报告会。

(三)教务处职责

1、组织好安全知识教育教学,做到计划、课程、教材、师资“四落实”;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信息技术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4、做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的网页报道,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

(四)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六、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学校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为使学校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供电和操作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一、配电室操作电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非持证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如需进入必须持有关部门证明方可进入。

三、室内检修,如需停电,应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先停低压电各分开关,后停低压电总开关,再停高压电负荷开关,并分别挂停电指示牌,封挂地线,确认停电无误方可检修。

四、清扫检修完毕送电前应做到:清理施工现场检查工具;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

五、高压电操作:先合室外高压电隔离开关;合室内高压刀开关;合室内高压负荷开关。

六、室内低压送电操作:拆除停电指示牌,检查检修工具;先合低压总刀开关,再合总负荷开关,后合各分路开关;监视电压电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工作人员进行各项操作检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

八、各种操作工具、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定期检验,以保持完好。

九、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配电室安全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实现安全供电,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确保不发生供电安全事故,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配电室所配备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靴和绝缘胶垫,应从供电部门指定的营业点购买,经过专业鉴定的合格产品。

三、为发挥配电室安全器具的作用,配电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绝缘手套

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2、进行设备验电,刀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二)绝缘杆

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三)绝缘靴

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四)绝缘胶垫

绝缘胶垫应保持完好,出现割裂、破损、厚度减薄,不足以保证绝缘性能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四、绝缘安全器具必须按照国家电力部门要求,定期到指定地点进行打压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检测不合格,必须立即购买合格产品予以更换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由于学校教学和实验的需要,购置和存放少量的酒精、酸、碱、汞、磷等危险物品,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极毒等危险物品的,严格实行申报、采购、进库、领用等规范的管理程序,即由需使用的实验室或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采购;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校后,立即存放危险品仓库。

二、学校的危险品仓库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即化学实验员和物理实验员共同管理,以化学实验员为主,双人双锁,共同负责。

三、危险品进库、出库、消耗量等均实行严格的登录制度,包括进货日期、物品货名、数量、用途、采购人等;领取时登录领用日期、物品货名、数量、用途、领用人等;如领用后未全部用完,必须及时返回仓库,并登录返回日期、物品货名、返回数量、经手人等。

四、危险品的存量尽量压缩,以一学期使用为限,每学期结束时,必须进行清查盘点。
    五、危险品仓库应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化学实验品专用灭火器、灭火黄沙等,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教室多媒体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室内电教设备的管理、方便教师使用、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执行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基础上,规定如下:

一、教室用多媒体设备供日常教学和有关教学活动使用,非教学活动不得使用或出借。如遇特殊情况,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二、班主任为本班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管理责任。班主任要教育引导学生维护好多媒体设备,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察原因。(台面控制钥匙由班主任、电教委员和电教中心各持一把,背面的机器养护钥匙存放于电教中心,便于维修养护使用)寒暑假班主任应将学生所持钥匙收回,学期结束或换班级应将所有钥匙交回电教中心。

     三、班主任应落实管理责任。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学生作为班级电教委员,负责保管本班多媒体讲台的钥匙,并协助教师使用好多媒体设备:负责教师用前开锁,用后通过中控板及时关机、关闭电源并落锁,下课后负责让任课教师在多媒体使用记录上签字并保存。

     四、使用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严禁私自设置密码、修改系统等破坏性操作,严禁在装有系统和重要程序的C盘中装入任何程序和文件,以避免系统瘫痪;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电教中心,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由专业教师维护处理,严禁任课教师私自维修。

五、多媒体设备应由任课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使用。任何学生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不能利用多用插座充电,不能利用设备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否则将按违规违纪处理。

     六、爱护多媒体设备,保持多媒体讲台台面及内部清洁。电教委员应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工作,禁止在设备和幕布上乱贴乱画,保持多媒体设备以及周边干净整洁,确保多媒体正常运行。如发现锁、柜门有损坏,及时报电教中心修理。如系人为造成的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七、为保障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安全,禁止将装有液体的敞口容器放置在多媒体讲台上,以免打翻,损坏设备或造成漏电短路事故;禁止随意拆卸或是挪动多媒体设备,如确有特殊需要,请在课前与电教中心联系解决。

八、放学后,要检查教室门窗的插锁问题,严禁任何人私配教室及多媒体桌钥匙,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九、由于管理不当造成多媒体设备损毁,将由学校追究相应管理人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多媒体设备损毁,视后果轻重,由学校追究使用人责任。

十、相关部门建立使用管理台帐,学校把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个人工作考核和班级量化管理。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微机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是学校现代化设施,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严格管理,充分利用,倍加爱护。

二、教室内的所有设备,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定位,贴上标签,并逐一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

三、管理人员每天早晨要检查电路,并开室换气,做好保洁工作。下班要切断电源。

四、要建立管理册,每次上机须登记上课内容、使用时间、机器情况、上机人数。梅雨季节及多雨天气,每天至少开机2小时,暑假期间切忌长期关闭,常规管理不能中断。

五、教室内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盗措施,并要责任到人。

六、师生进入计算机室要换鞋或加鞋套,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参观人员尽量不进入教室。

七、每台计算机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要严格控制外来磁盘使用,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八、机房内的稳压器、服务器、空调等设备一律由管理员操作,其它人员勿动。机器发生故意,除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准打开机盖改动微机的电源和机械接口插件。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操作、储存保管)

三、学校督促相关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培训经费从安全专用经费中列支。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化工安全环保协会、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七、“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原证由厂部统一保管,特种作业人员保管其复印件,在操作过程中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技安部门,缴纳工本费后补发。

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九、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主学校研究同意,并有合格人员替补。

十、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十一、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五、学校防护器材管理制度

 

一、学校警务室里的电警棍、钢叉、盾牌、警用木棍、辣椒水等防护器材是依照上级(泰综治办[2010]31号)文件配备,物业管理使用,学校监督。

二、防护器材专用于学校的治安防范,应对突发事故。不得挪用、出借、丢失、误用。            

三、钢盔、警棍、辣椒水、对讲机由保安人员当班随身佩带,不便于随身携带钢叉、盾牌、警用木棍应放置在适当位置,便于应急取用。

 四、防护器材只供当班人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专人专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严禁将防护器材带出校园。

五、保卫人员负责保管工作,排放整齐,干净整洁;谢绝无关人员进入警务室,防止被盗、被破坏现象发生;下班时,应将防护器材作为交接内容。电警棍、辣椒水、钢叉丢失、被盗、被抢,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立案追查,其他防护器材出现类似情况,报告学校和物业公司协商处理。

六、防护器材的使用条件。在当班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使用防暴器材,应对违法犯罪:

  (一)不法分子暴力抗拒门卫检查,并对门卫实施人身伤害,经警告无效者;

  (二)不法分子暴力冲击校园,经警告无效者;

  (三)不法分子携带管制物品进校,暴力抗拒收缴并对工作人员实施伤害或持管制物品冲向人员密集场所者;

  (四)责任区内犯罪行为(盗窃、破坏、纵火、伤害人身)正在实施,经警告无效者。

  使用防暴器材,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除特别紧迫的情况外,使用前应先行警告,对方一有畏服表现,应当即停止使用;在事故发生段即按下联网报警按钮,设法延缓时间,争取公安依法处理的空间。

  七、保卫人员使用防护器材时,应经在场的最高负责人批准,并注意防止伤害在场的其他人。使用何种器材视情势和实施犯罪的工具确定,一般情况下,盾牌+钢叉(+镐把);紧急的情况下,盾牌+钢叉(+警棍+辣椒水);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辣椒水+电警棍。

八、使用防护器材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和公安机关处理。

九、使用防护器材,要如实填写《防护器材使用记录》,作为案件调查处理和对工作人员奖惩的依据。

十、责任追究。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管理不善,致使器材丢失者;

2、擅作主张,借用他人使用者;

3、私自将器材带出校园者;

4、无关人员进入警务室,不制止者;

5、出现事故,不执行报告制度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因器材丢失不报告、擅作主张借给他人、将器材带出校园、无关人员进入警务室操作器材产生严重后果者;

2、使用过当而产生严重后果者;

3、当使用而不使用,使师生受到伤害或学校产生重大损失者;

4、交由无关人员或当班人员玩耍或打闹,造成人员伤害事故者;

5、出现重大事故,不报或瞒报者。

十一、防护器材的更新、正常维修由学校负责;因管理不善而致使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赔偿或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六、泰山学院附属中学人员、物品与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校产与师生生命安全,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理顺环节,统一步调,充分发挥门卫作为校园安全第一屏障的作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一>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管理办法

(一)家长进出校园管理。

1.因参加家长会进校。(1)学校统一安排的家长会,由级部填写《年级家长会安排表》,级部主任签字后递交安全保卫科。为方便管理,每晚控制在30个班以下,政教处做好规划,年级之间做好协调。(2)经学校安排,由相关科室主办的家长培训会,主办科室提前将由分管校长签字的《培训计划安排表》交保卫科。(3)班主任自主安排的家长会。必须将已签批的《家长会审批单》交保卫科。晚间召开,《审批单》需要级部主任、政教处主任签批;正常上课时间召开,还需要分管校长签批。

2.家长应邀进校。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提前列出邀请名单,向级部申领《邀请卡》,让学生将《邀请卡》捎给家长,持《邀请卡》的家长在门卫登记后进校,由门卫引导家长进入会客室。

3.因孩子行动不便家长进校接送。孩子行动不便包括残疾、骨折、疾病未痊愈等。家长须凭鉴定或诊断书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材料后将申请交级部,级部主任签字后送交保卫科。若带车接送,须错时进出学校。

4.家长不期而至。一般情况下,先按《外来人员接迎程序》办理,然后进入会客室;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可灵活处理,门卫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二)上级领导来校管理。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校,门卫要按学校领导或办公室的通知,或按照《接待方案》办理。属上级暗访人员入校,须门卫、班长、队长集体会审证件并提供相关服务,会审难以判明情况的,报保卫科处理。

(三)社会职能部门人员来校管理。

社区、公安、消防、防疫等属地社会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来校,按照校内对口处室(所)通知办理。非辖区派出所公安人员来校须有辖区派出所干警陪同,查询录像或办理案件须出示警官证。

(四)大学生实习进校管理。

大学生入校实习,须执行审批制度。办理人员须持教务主任签批的《实习生审批单》到保卫科办理《校园准入卡》。实习生出入校园须出示《校园准入卡》。

(五)社会业务关系单位人员来校管理。

各处室(所)向保卫科提供业务关系(供货、通讯、设施设备安装、代维等)单位人员名单,并办理《校园准入卡》。相关人员入校时以《校园准入卡》换取《校内通行证》或《临时工作证》,登记后佩戴证件进校开展相关工作。

(六)其他人员进校管理。

其他人员进校,严格按照门卫管理“四个一律”第一条“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即“接迎制度”)办理。严禁闲散、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刀具、枪支等管制物品以及非法宣传品、营销宣传品带入校园。

<二>学生出入管理办法。

(一)非放学时间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1.上课时间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1)因生病等事由迟到,上课时间学生进入校园,须穿校服、佩带班标,说明事由,在门卫处登记后入校。

(2)进校后至放学前学生出校,须执行“学生离校审批制度”。学生持已签批的《离校通知单》在门卫登记签字后离校。在学生突发疾病等状况下,有家长接迎、教师或校医护送或120急救,可免于本人登记,澄清信息后,由相关人员代填《非放学时间学生离校记录表》。

(3)学生上课时间集体外出,须执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主责部门提前制定《集体外出活动应急预案》,连同已签批的《集体外出活动方案》到保卫科报备,主办者在门卫登记,门卫方可允许集体外出。

2.静校时间学生出入校园管理。

静校时间指放学半小时后至第二天允许学生入校前、双休日、节假日。

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进入校园,若有必要进校园,须按程序办理。

    (1)放学半小时后离校,学生须向门卫出示班主任签批的《推迟离校通知单》,做登记后离校。

(2)因特殊需要组织学生入校,须主责教师办理申请事宜,将学生名单和主责科室、分管校长签批的《审批单》交保卫科,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入校。若活动日期较长,须保卫科办理《校园准入卡》。学生凭校服、班标和《校园准入卡》进出校园。

(二)上放学期间,学生正常进出校园管理。

1.放学时段,出校园后,学生不得擅自逆向行走,返回校园。

2.进校时段,学生应穿校服(冬季允许穿防寒外套),戴班标,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管制物品和非法宣传品带进校园。学生一旦进校园后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下,按非放学时间学生出入校园管理办法办理。

<三>物品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1.学校购置物品进入校园。门卫须根据相关科室通知办理入校事宜。门卫须认真审查,拒绝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制物品、营销及非法宣传品流入校园。

2.物品出校,包括出借、报废外运,执行“物品出校审批制”。门卫按照相关科室或学校领导签批的《审批单》与主责科室相关人员联合查验,对照《出校物品清单》,就物品种类及数量逐一核对,发现存在《清单》之外的物品,当扣留并交保卫科处理,防止校产及教职工私人物品流失。

3.外来车辆,特别是运输车辆出校,门卫须严格执行查验制度。

<四>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一)工作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管理部门领导带车进校检查指导工作,门卫按照办公室或对口科室的通知办理车辆进校事宜。

(二)货运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货物拖运车辆进校,按相关科室通知办理车辆进校事宜,并引导车辆进入相关区域。

(三)接送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家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特殊情况下,比如孩子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家长带车进校接孩子,可灵活处理,门卫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如因孩子残疾、骨折、疾病未痊愈等行动不便,需长期带车进校接送孩子,家长须凭鉴定或诊断书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材料后将申请交级部,级部主任签字后送交保卫科,保卫科做出适当安排。

(四)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1.对教职工车辆,学校实行《停放许可证》制度。未持有《许可证》或与车牌号不统一的车辆,禁止出入和停放在校园。

    2.车辆必须具备国家法定的安全性能,司机必须具备国家法定的证件,必须交纳强制保险并在有效期内,司机必须实习期(申领驾照与驾车经历为12个月)届满,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较强的操作技能,无严重违章驾驶记录。

    3.必须服从安保人员指挥,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当车位已满时,不应强行进校或堵门停车,应在校园外自主解决停放问题。

    4.车辆应谨慎驾驶,自觉避让学生,不与学生争道抢行。放学时,未提前出校的,必须等学生疏散完毕后离校。上下学学生出入校园高峰期,严格禁止任何车辆与学生同时进出。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与非法宣传品,禁止捎带社会人员进校。

    6.上课期间,禁止在校门口和校园内鸣笛,禁止在校园内自动报警。

    7.学校有限提供场地,发生碰撞、划伤、灭失等由当事人解决,学校免责。

    8.凡因有重大活动占用场地,车主要以大局为重,不带车上班或提车出校。

    9.凡不遵守以上管理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驾驶人员将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将收回《许可证》,并暂停直至取消停放资格。

二、工作要求

1.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即外来人员一律由教职工带入校园并逐一登记,闲散不明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段一律安排教师和保安人员在门口护送,严禁闲散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安全保卫科要跟踪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发挥门卫校园安全第一道屏障作用。上放学时段,除安排保安门口左右值守外,安排专人指挥、控制进出车辆,负责落实《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

2.各部门、全体教职工要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严格工作程序,步调一致,积极配合门卫工作。相关工作,提前办理申请事宜;部门负责人或学校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批复,须认真把关,防止出现失控环节。

3.各部门要建立把关监管机制,履行监管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责任追究机制

学校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本着“谁会客,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因不按程序操作而出现事故,学校将追究相关环节中相关人员责任。

1.对于把关不严或配合不主动、环节操作失误,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学校实行约谈制,并限期责令整改。

2.对于把关松懈,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学校实行评优树先“一票否决”制,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3.对于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本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4.对于因监管不力发生严重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学校还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四、本办法的执行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出台的《外来人员暨非放学时间学生出入管理规定》,从该日起废除。

 

 

十七、教学楼与办公楼封闭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管理,维护非上课时间楼内秩序,防范教学楼与办公楼火灾、被盗、用电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学楼封闭时间为假期、双休日与下午放学半小时后,办公楼晚间封闭时间为21︰30。在规定时间内,禁止随意出入。

三、在下列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办理。

1.在教学楼内组织集体活动,主责科室应提前将经学校领导审批的《活动方案》及《活动应急预案》递交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实施,并提供安保服务。

2.教职工在楼内搞活动,安全保卫人员应查看相关领导签字的批文,并将批文收存备案。

3.教职工进楼取东西,在10分钟之内,安全保卫人员应跟踪管理:打开楼门后在门口值守,待进楼者出楼后锁闭楼门;多于10分钟,不能提供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保卫人员当拒绝开启楼门。

4.学生原则上不能返校并进入教学楼、办公楼。特殊情况下,当按照分管校长批示开启,安保人员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学生集体进楼须按第三条第一款执行,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全过程管理。

四、进楼时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刀具等管制物品;进楼后禁止吸烟、玩火、打闹、破坏公共设施、物品等。

五、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或教室的老师必须检查室内电源是否切断,窗锁是否插好,离开时锁闭室门,确保不留隐患。

六、安全保卫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安保巡查制度》,将教学楼与办公楼作为重点实施巡查,以防范火灾、被盗、用电事故发生。

七、凡开启楼门,要收取相关批示并存档,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

八、安全保卫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擅自开启楼门。

 

 

 

 

 

十八、泰山学院附属中学事故警示通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和各处室(所)、级部以及各管理岗位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事故警示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警示制度是由学校责成事故(险情)发生地的分析安全形式,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总结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处室(所)、级部及各岗位安全事故的一项督查督办措施。

第三条  处室(所)、级部及各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警示通报:

(一)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对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使事态失控的。

   (三)社会舆论反响较大或者安全事故隐患较大不处置,需要警示通报的。

   (四)其他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要警示通报的事故。

    出现以上情形,除予以警示通报外,学校还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事故警示通报采用书面告知的形式,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制(样式附后),报校长签发,盖学校公章,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送达。

第五条  事故警示通报的印发范围为各分管校长、各处室(所)、级部及各管理岗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学校视情况确定是否报送市教育局安监科。

第六条  被警示通报的处室(所)、级部及各管理岗位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将《事故说明》和《整改计划书》,5个工作日之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  受到学校警示通报的处室(所)、级部负责人由校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约谈,岗位管理人员由分管校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约谈。岗位管理人员被约谈时,处室(所)、级部负责人必须陪约。

第八条  受到市教育局警示通报的,除执行《泰安市教育局事故警示通报制》外,学校按照第七条进行约谈,并执行第四、五、六条,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对处室(所)、级部负责人的约谈,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对岗位管理人员的约谈,由安全保卫科会同相关科室提出意见报学校领导审定。启动约谈工作,要提前2天书面通知被约谈单位或被约谈人,约谈结束后形成约谈纪要。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九、校园停放车辆许可证制度

   

     1.未持有本《许可证》或与车牌号不一致的车辆,禁止出入和停放在校园。

    2.车辆与司机必须具备国家法定的证件,必须交纳强制保险并在有效期内。

司机必须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较强的操作技能,无严重违章驾驶记录。实习期未满者,禁止驾驶车辆进入校园。

    3.必须服从安保人员指挥,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上。当车位已满时,不应强行进校或堵门停车,应在校园外自主解决停放问题。

    4.车辆应谨慎驾驶,自觉避让学生,不与学生争道抢行。放学时,未提前出校的,必须等学生疏散完毕后离校。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与非法宣传品,禁止捎带社会人员进校。

    6.上课期间,禁止在校门口和校园内鸣笛,禁止在校园内自动报警。

    7.学校有限提供场地,发生碰撞、划伤、灭失等由当事人解决,学校免责。

    8.凡因有重大活动占用场地,车主要以大局为重,不带车上班或提车出校。

    9.凡不遵守以上须知,校内肇事,或将《许可证》转借他人,学校将收回《许可证》,并暂停直至取消停放资格。

    《车辆停放须知》的解释权归学校。 

 

 

二十、学校警务室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密切派出所与学校保卫部门、民警与师生的关系,有效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此建立警务室。

二、学校警务室是派出所的派驻机构,是公安机关的前哨,是警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警务室由迎胜派出所和我校共同管理,以迎胜派出所管理为主。

三、以警务室为依托,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发挥专门队伍防范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校园发案少、秩序好、服务全、意识强的工作目标。

四、与保卫部门共同督促、指导学校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指导特警和内部治安人员开展巡逻守护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校园内各类案件,特别是治安案件的发生。

五、警务室实行值班制度。有民警、保卫干部或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巡查,接受报警求助等。民警实行弹性工作制,除在派出所工作外,可以根据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状况,对工作时间视情调整,每周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工作日,以达到治安工作的需要。

六、警务室民警应以单位内部及周边100米范围为责任区,有效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派出所、刑侦、治安、交通民警建立起四警联勤机制,与相邻社区警务室建立警务合作机制。

七、警务室民警每周口头、每月书面向派出所报告一次工作,重大情况立即向派出所报告。接受派出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考评。民警工作日记应由内部单位和派出所领导共同签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