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汇总
作者:附属中学 发布时间:2022-07-01 00:00:00 浏览次数:1254

泰山学院附中传染病管理及疫情报告制度

 

学校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易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为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治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管理传染源

1、早发现、早诊断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认识,医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对学生进行有计划的检查,做好学生的卫生晨检及传染病发病时期及流行期间的晨检。初一新生入校要进行接种证查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勤统计制度以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这些都是早发现、早诊断病人的重要措施。

2、早报告   首先健立传染病情报告渠道,保持畅通。其组成由学生→教师(班主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渠道。广大师生均为义务报告人,医务人员、疫情报告人为法定报告人,当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以快速上报疾控中心,填写报告卡,以便迅速采取防控措施。

3、早隔离、早治疗   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将其安置在一定场所,不与健康人接触,隔离的方式因地因病而定,可以在校隔离室、在家或住院隔离。早治疗不仅能促进病者早日治愈,降低病死率,减少后遗症的发生,而能及早清除病原体携带状态,减少疾病的传播机会。

4、对接触者管理   对接触传染病人的人制定预防措施,加强检疫。

二、切断传播途径

1、一般性卫生措施   及时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搞好饮食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做好污物处理。

2、消毒   是切断传播途径的重要手段。其消毒方法、种类严格执行规定,正规操作。

三、保护易感人群

1、增强人体抵抗力,包括加强锻炼,合理营养,改善生活和学习环境等。

2、搞好计划免疫,在传染病暴发时可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疫苗应急接种。               

 

 

 

 

 

 

 

 

 

 

 

 

 

 

 

 

 

 

 


泰山学院附中基建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程

招评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物资、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基础建设、维修改造项目招标行为,堵塞漏洞,节约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标采购的范围、条件

凡使用学校资金(包括各种专用基金、科研经费、校外资金、上级拨入或自筹资金购买仪器、设备材料或物资);

(一)总值1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或租赁承包项目。

(三)集中供应的办公设备(用品)、实验仪器设备、电教设备、课桌椅等。

(四)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立项论证、且经费已落实的。

二、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小组,组长由校长或经其授权的分管校长担任,成员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由主管部门、项目专职人员、总务处、上级纪检及有关专家组成。招标组下设工作组、监督组和评标组。评标组一般5~7人(必须为单数)。

招标小组属非常设机构,有招标任务时由校长临时确定,组成人员一般包括上述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具体组织招标活动。

三、招标工作原则

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以一定的形式发表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但邀请不得少于三家。

(三)议标:指招标单位与不少于三家的投标者谈判决定中标者。以上三种方式招标小组根据采购具体任务确定其中任何一种。

五、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招标申请。凡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单位须提出申请,经校长办公会批准;重大项目还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二)制定招标文件。主责科室与专业科室共同制定招标文件(标书),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通知、招标人须知、项目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指标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进行预审报名登记;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

(四)投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书(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标书视为无效文件)。并交纳一定投标保证金。主管部门认真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应退还,并做好投标书送达时间的记录。

(五)开标。开标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后24小时内进行,由招标负责人当众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后,当众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记录存档备查。

(六)评标。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信,投标报价、质量、等级、技术安装、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做出说明,也可以组织答疑,投标人补充的资料,须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在招标小组成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评选出中标候选人1~3人。

(七)考察。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资证、质量,规模,信誉等。财务与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应派人参加考察。

需要进行测试的设备、仪器,由招标小组组织专家测试,测试后专家应在测试报告上签字。

(八)定标。考察或测试后,招标小组要在听取考察人员意见和专家的报告意见后方可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必须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主管部门对招标小组工作的全过程要作好详细记录。

(九)向投标人发出通知。定标后,由主管部门在1~3日内向投标人发出中标或落标通知。

六、招标工作的监督

学校招标活动接受纪委、监察审计、财务和群众全过程监督。

七、签订合同

学校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合同须由招标小组审核后,由校长和中标人签字,加盖学校或学校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后的合同书原件乙保存两份,甲方(学校)保存三份,学校专业部门保存一份,档案室一份,财务报销一份。

八、招标文件的管理

主管部门须将每个招标项目的全套资料(包括招标小组成员名单、中标的投标书、招标过程中的往来函、测试报告、评标结果、评标会议记录等)立档保存。

九、招标人员管理

(一)招标小组成员在定标前,不得私自与投标方接触,更不得在定标前将标底泄露给投标者。

(二)中层(含级部)以上干部、招标工作参与者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投标。特殊情况须经办公会讨论。

(三)主管部门、招标小组成员不得接受回扣、贿赂及索取好处费。

(四)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以及采取不正当方式获取中标。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投标承诺。

十、违纪处罚

(一)违反第九条第(一)、(二)、(三)款者,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二)违反第九条第(四)款者,不仅要取消中标资格,中标者还要处以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三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第(五)款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全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避免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年级、处室第一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学校总务处,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师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6、及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班主任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各级部指定专人对教职工)的缺课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的名单及时报卫生室,由卫生室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市、区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市教育局持联系,收集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学生干部、班主任、宿管员、卫生室管理人员、各级部、处室负责人等。

3、报告时限及程序

卫生室、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学校办公室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相关级部明确专人负责与卫生室保持联系(卫生室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同时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级部配合卫生室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②卫生室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③卫生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级部和卫生室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级部、卫生室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科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卫生室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其他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总务处协调各级部、处室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室和级部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相关饮食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政教处、卫生室立即组织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总务处、保卫科、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政教处、团委及时召开学生干部、班主任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卫生室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政教处、团委、卫生室、班主任等知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务处日常巡查制度

一、巡查人员要到位及时,细心巡视,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反馈巡查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处理措施。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严禁走过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若由于巡查不力或隐瞒不报而引发的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巡查内容:包括总务处分管的各项工作,重点是校舍使用和设备使用情况。包括电、暖、气、水等管线及设备使用情况;通讯设施运行情况;户内外门窗及玻璃、墙体、宣传栏板牌等附着物等的使用完好情况;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宿舍等场所状态;体育器械使用状态;印刷厂、配电室、供水室等部位的安全生产及卫生监管情况;厕所等校园大环境的卫生情况;校园安全保卫情况。

三、巡查路线及工作程序

1、原则上由前传达到办公楼、教学楼、公寓楼、科技楼、运动场、双语教学楼。可以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2、带班人员牵头协调,到岗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3、做好巡查记录,能当场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协商解决办法并做好事前事后的解释工作。

4、汇总巡查情况,做好总结。

 

                                           

 

 

 

 

 

泰山学院附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供水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3、供水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4、供水室内严禁饲养宠物和植物;

5、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供水室及消毒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1、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 上岗;

3、保持好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习惯良好;

4、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2、认真落实供水管理制度,每天清扫供水室及周边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3、供水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如发现供管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调离本岗位;

4、要认真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定期对桶机进行清洗消毒,并监控全过程以防二次污染;

5、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杜绝不环保产品进入供水系统;

6、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四、饮水机供水桶清洗制度

1、饮水机、供水桶每年至少清洗消毒两次;

2、清洗工作由供水厂专业人员实施,学校安排专人跟踪监督;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

4、清洗机件要注意安全;

5、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严防二次污染。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物品采购入库领用制度

 

一、采购

所用物品无库存或库存数量不足时,方可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购买。

1、学校物品(教育教学办公物品及教学用品等)采购,分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实行“先申购、后采购”、“先入库、后报销”的制度。

2、物品采购实行预报审批制度。每学期开学初由各处室、各级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学校物品申购单,预报学期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交总务处汇总形成学校采购计划,报校长审批。重大采购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审批。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期采购计划的补充,按上述程序办理,从严控制。

3、物品采购审批流程

①申购:各处室、级部根据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填写物品采购审批单(见附件)。

②审批:由申购人持审批单报处室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依次签批;重大项目采购经校长同意,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③经办:一般物品由总务处采购员到学校指定的商家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采购时,由部门派人协同总务处采购员采购;大宗物品须招标采购的要实行招标采购。

4、采购原则与要求

①低值易耗的教学、办公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就近采购。一次性采购量以满足需要为限,防止因长期库存而影响使用。

②数量、金额较大的一般性教学、办公等物品的采购,采取定点购买统一结帐的方式。由总务处主任会同采购员、申购人、财会人员共同考察确定2-3家商店作为学校固定供货单位(要求交通便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价格公道、商品齐全、经营规范)。

③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时,由使用部门派人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

④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感,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所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并及时跟踪调研使用情况。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充分了解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二)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10%以上的,应先请示后购置。

(三)没有严格的经济合同手续及负责产品质量的不购。

(四)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不购。

(五)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

(六)计划外项目,经费不落实的不购。

⑤在特殊情况下,经校长同意,可启动招标程序,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或委托政府招标机构进行专项采购。具体办法按学校招标制度实施。

⑥非常规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确需购置时需事先申请经费,待学校落实经费后,专款采购。

⑦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校产管理人员清点验收;专业性强的特殊物品由专业人员协同验收。所购物品要及时办理入库入册登记手续,报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方能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二、入库

1、所有学校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和入库手续,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登记入册,仓库管理员收库,凭物品领用审批单领用。

2、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必须建立完整的校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低值易耗品账等。

3、总务处仓库管理员要定期盘点库存并与校产、财务人员对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使校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三、财务报销

1、报销凭证要齐全:报销凭证包括物品采购审批单、校产入库单、购物正规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2、责任人签字无遗漏:审批单由申购人、科室负责人、总务处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经办人签字;发票签字必须与审批单签字保持一致。

3、发票与审批单的数据一致:不可擅自改变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10%以上的,须另作说明,相关领导签字后再办理报销事宜;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务人员不予以办理报销手续:

①所购产品验收不合格。

②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10%以上的,没报请领导同意的。

③大额固定资产没有严格的经济合同手续及负责产品质量的。

④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

⑤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

⑥计划外项目,经费不落实的。

四、领取或出库

1、学校各部门、各级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仓库管理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仓库管理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时间、用途,必须归还的物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处主任签字,报分管校长批准,方可领取,使用人签名登记并负责保管,特别贵重或重要物品须经校长批准。

4、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及时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收库、领用出库登记,妥善保管《物品领用单》,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分管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造成损失的,则由仓库管理员负责。

6、如果遇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则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归还手续或移交手续,方可办理离岗离校手续。若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若因仓库管理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管理员承担赔偿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总务处、分管校长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及时归还。

8、对违反财务制度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泰山学院附属中学物品采购审批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物品采购审批单

 

申购科室:                                  申购时间:     年  月   日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预计单价

计划金额

采购地点





























合计







申购

原由

 

 

                              申购人:          年  月  日






申购

科室

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务处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

校长

 

                                             年  月  日






校长

 

                                            年  月  日






办理

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说明: 1、空格部分一律用斜线勾掉。     

 2、做好校产登记和入库、出库工作。

 3、凭本单、入库单和领导签字的发票到财务室办理报销事宜。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校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泰政办发[2009]11号)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辖区在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泰劳社发[2009]9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学生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问题,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建立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每年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学生实际参保人数向学校拨付一定的费用,由学校统一管理。

    二、凡在我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其普通门诊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为: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医务室(以下简称“校医务室” )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三、参保学生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一律由个人先垫支,每年12月下旬,以班为单位凭: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报销统计表、校医务室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发票,经班主任签字、学生医保管理小组审核后,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

四、参保学生在校医务室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学校从统筹费用中按实际花费20%的比例报销,每生每年的最高报销限额为50元。报销比例和限额,可根据统筹费用的结余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五、学校对学生普通门诊费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学生医保管理小组和财务室负责报销结算工作,并建立学生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台帐(含电子稿)。

六、参保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门诊统筹费用不予支付:

1、发生门诊费用的年度内未在我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

2、在校医务室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费用;

3、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有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等发生的门诊费用;

4、各类预防用药、免疫接种等不属于城镇医保支付规定的门诊费用。

七、学生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执行本办法,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八、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二、泰山学院附中节能制度措施

(一)水电节约的措施

1、办公教学区及室外路灯要视天气情况适时开关,杜绝长明灯及无人亮灯现象。

2、在学生宿舍楼未安装电表的住户房间安装电表。   

3、电风扇和空调实行适时供电。严格电暖气的发放审批程序,控制使用时间。夏天空调温度不能低于26℃,空调开放时应关闭门窗,春秋冬正常天气下禁止开空调。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要有专人负责监督,每天由总务处检查,并通报结果。

4、各部门年级的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使用时要提高效率,不使用时要及时断电,下班要关闭总电源(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促)。  

5、校园绿化用水要采用节水灌溉方式,总务处要监管好各楼公共卫生间用水及设施使用情况,杜绝长流水现象。

(二)办公用品和维修材料节约措施

1、严格执行《泰山学院附属中学物品采购入库领用制度》,杜绝跑冒滴漏。

2、各部门要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减少打印机油墨消耗量。在打印文件时,先用废纸进行打印,等校对无误后再用好纸打印;复印文件材料时如没有特殊要求就用双面进行复印;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清印次数,采用双面打(复)印文件材料;合理利用废纸张,减少纸张的消耗(由部门负责人督促执行)。

3、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原子笔、钢笔替换一次性书写笔;少用木杆铅笔,多用自动铅笔。
    4、根据不同需要,打印尽量使用小号字,既省纸又省电(由部门负责人督促执行)。      

5、设立纸张回收箱,公文用纸、印刷物,尽可能使用再生纸,以减少环境污染。
    6、减少使用纸杯。纸杯是给来客准备的,师生员工饮水尽量使用自己的水杯。
    7、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用手帕擦汗、擦手,可减少卫生纸、面纸的浪费。尽量使用抹布。  

8、多使用回形针、订书钉,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修正液等。
    9、推行电子政务,尽量使用电子邮件代替纸类公文。
   10、重复利用公文袋、信封等。

(三)电话费节约措施

严禁办公电话私用,拨打长途电话要做好登记,公事拨打办公电话要长话短说,学校一律不负责各部门电话费超支的费用,超出的部分由各部门自行承担。

(四)节约公务用车

为提高校车的使用效率,优化配置资源,增效节能,减少浪费,确保行车安全,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学校公务车实行定人定车提前审批责制,学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车辆保险实行协议采购,燃油实行协议定点定车加油等,确保公务和教学用车照章有序进行。

(五)推行节能采购。

在购买或更新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多方比较各种产品价格、性能的基础上,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节电环保产品,降低费用支出

(六)做好会务及公务接待节约工作。

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做好会务和公务接待工作。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标准,进一步减少会务、接待等各项费用支出。